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的好朋友为话题的写人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好朋友为话题的写人作文1
我的“书籍变迁史”可广了,先是我三四岁看的连环画,五六岁学了一些拼音,便开始看带拼音的童话书籍,上小学三四年级时,慢慢开始向诗歌、小说、散文方向发展。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学习生活也与书密切相关起来。
我四年级的时候,在电视上看到了“汉字英雄”这一档电视节目,它就是考验参赛者的识字量。我看了一期后,才发现生活中有那么多的汉字都有那么多有趣的故事,而且有些字可以和另一个互相交换,意思也不会变。当然,中间有三分之二的字我不认识。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便下决心要把这些字弄懂,每一期节目我都不错过,一边看,一边把不认识的自己下来,看完后,就用字典把不认识的字都弄清楚。慢慢的,我养成了勤查字典的好习惯。错字变少了,还改正了不少生活中的口误,识字量也扩大了。比如,“打破砂锅问到底”这是人们常说的一句谚语,但这个只是一种说法,还有一种是“打破砂锅璺到底”。
查阅字典成了我学习的好办法,读散文更是我养成好习惯的一个重要途径。我读了《荔枝蜜》深深的被小蜜蜂勤劳和作者优美的语言所打动,它让我懂得了劳动的可贵;《鸟的天堂》作者巴金爷爷用那种感觉比较贴近生活,轻快、活泼的语调来把我们吸引,它让我把这个万鸟齐居的环境也现在的环境比较,我又领会了保护环境的真谛;朱自清《背影》中的那父亲拖着微胖的身子穿过铁轨买橘子的那几个动作,加上那让作者难忘的背影让我对这位普通如沙粒但又璀璨如明星的老父亲深感敬佩,我又悟到了孝敬父母的含义……
书是我的朋友。有一个人说的好“书是拯救人类灵魂的良药”。果真如此,书,使我的言行举止更加有礼貌,思维更加敏捷,对知识更加渴望、向往。我一生的良师益友——书!
我的好朋友为话题的写人作文2
水汪汪的眼睛,酷似玩偶的发型,标致的嘴,圆圆的鼻子。十一岁的大孩子,咋看上去,倒像个小宝宝。她既是天真可爱的妹妹,也是积极向上的榜样,这就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小菲。
与她一起玩耍总会发生许多有意思的事。
上周,我们要拍一个美术方面的视频。小菲陪着我到校园去练习镜头。我看到美的事物要做出欣赏的表情。“小郑,我先来试试,你看一下。”说着,小菲夸张地表演起来,她背着书包一跳一蹦的走到一盆叶子旁,两手握在一起,那双含情脉脉的眼睛,频率很高的眨巴眨巴。还不停像鱼嘴一样,嘟嘟起来,发出吧吧的声音。好似叶子当做她的偶像呢。“停停停,虽然要大方可你也太浮夸了吧!”“嘻嘻嘻。”那嘴洁白的牙齿,诉说着她搞怪成功的快乐。
之后还有一个镜头要到大厅看到自己的作品,然后对作品发出自信的笑。我怎么都笑不出自信。小菲把我推开,“来,看我表演!”她望着那幅画,渐渐的,水汪汪的大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眉毛由下弯的月牙变成向上顶的花帽,嘴巴大张着,口水都要流出来似的。还有规律地发出“哈哈哈哈,哈哈”的声音,像熊二看蜂蜜时的声音。我笑得直不起腰,“哎呀,小郑,人家表演的那么入迷!”她一边说一边情不自禁地笑起来。“你这儿那是自信,明明是看见帅哥了嘛!”听到这,她也和我一样笑得合不拢嘴来。
她不仅可爱风趣,还积极向上。
她做事永远默默无闻,最后出来的结果,却总让人刮目相看。就像上次跑400米一样。与菲菲跑的有2个高手,之前三圈,菲菲落后一些,到最后100米时,其他三人气喘吁吁,可菲菲的脸平静而自然,像在散步,速度反倒越来越快,两脚有力地在地面上踏动,双手在腰边螺旋桨似的摇摆,当她第一个跨过终点时,不少人发出惊奇的叫声。“她每次马拉松都去参加,400米对她来说算什么嘛!”不知哪位同学这么说了一句,我才知道,今天的胜利,为此她在下面努力了很多。所以,我总觉得我没她积极,没有她身上那种向上的精神。
这就是我那位可爱活泼,积极向上的朋友张凌菲。
我的好朋友为话题的写人作文3
踩着鹅卵石铺成的小路,穿梭在浓密的的树荫下,闻着一路花香,我就来到了景宁畲族自治县图书馆。每次来到图书馆,我都感觉到非常的亲切,因为图书馆就像一位熟悉的好朋友张开双臂欢迎我的到来。
图书馆,那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在清静温馨的图书馆里,知识的使者会降临到你的身边,使你感到轻松愉快。在图书馆里,我们可以回忆古老的历史,也可以憧憬美好的未来,可以探索世界的奥秘,还可以得到学习的技巧和秘诀……
图书馆共有两层,一楼的图书室端庄严肃,就像一位绅士,这里总是很安静,大家都默默地看着自己喜欢的书。我最喜欢去的是二楼的少儿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就像一位活泼的公主,热情拥抱每一位渴望知识的小读者。这里的布置活泼可爱,温馨浪漫。七彩的颜色,富有童趣的造型,是那么的吸引人。当然,最让我热衷的地方还是咱们馆里的“小小故事林”活动专区。一来到这里,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那棵绿油油的大树,树底下铺了一层绿茵茵的草地,还有那悬挂下来的茂密枝叶,我们在这大树下听故事、讲故事、演故事……度过一个又一个的快乐周末。
这里的书应有尽有,让人百看不厌。图书管理员的阿姨总是将书本摆放得整整齐齐。让我每一次都提醒自己要小心翼翼,好好珍惜每一本书,要轻拿轻放。这里有很多我喜欢的书,有《淘气包马小跳》《昆虫记》《三毛流浪记》《爱的教育》……这些书不但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而且,还让我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
每次看完书,我总是依依不舍地离开图书馆。再次走在林荫树下,我的心情就像踩了一朵幸福的云朵,因为自己的知识又增长了,感觉自己又成长了,这是多么的美妙啊!
我的好朋友为话题的写人作文4
看到这个题目,我就会想起我的小伙伴--王安。她不高不矮的个子,一双大大的眼睛,瘦瘦的身材,扁平的鼻子。不瞒你说,她最大的优点是:非常爱帮助人。
你看吧,在那绿油油的草地上,一个小弟弟摔倒了,立刻会有一双温暖的小手扶起了他,替他拍拍土。在川流不息的马路边,一位要过马路的盲人老奶奶被那喧闹的躁音吓着了,一双温暖的小手拉她过了马路。在楼梯旁,一位小妹妹从楼梯上摔下来了,豆大的汗珠从她那苍白的小脸上流下。这时,一双火热的小手抱着她,向卫生室跑去。她,就是王安。
记得那是去年的一天,大地热的像蒸炉似的。放学后,我和王安一起回家,在路上,王安突然拉着我,指着离我不远的一个包裹,悄声对我说:"走,咱们去看看。"我随着她来到那里,原来是一封信,可能是邮递员送信的时候不小心丢下的吧,我拉了拉捡起信的王安,说:"快走吧,不然该写不完作业了。"可王安却看这信,摇摇头,说:"可是,失主要是不见信该多着急呀。""好吧。"我只好点头同意了。我们一看地址,吓一跳,我们俩谁也不知道顺义街怎么走,无奈之下,只好去问路人,可得到的不是怎么走,而是几个白眼。最后,我们只好把它交给了警察叔叔。
有一次我们出去玩,路上我们看见一个老奶奶,托着一大袋米在路上走,累的老奶奶气喘吁吁,不住的喘着粗气。王安见状,连忙跑过去对老奶奶说:"我来帮您吧。"老奶奶笑着点了点头。于是,王安把米袋搭在肩上,我在后面托着。就这样,我们把米送给了奶奶。
我在王安家玩。一个阿姨来找王安,让她帮着看孩子。王安答应了。我们抱着孩子,哄着他玩,可不多一会儿,那孩子就不停的哭闹,王安去热牛奶,我拍着孩子的肚子,哄着他。王安拿来了牛奶,孩子一边喝,一边睡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王安。
我的好朋友为话题的写人作文5
我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她叫焦楠淇。我们的年龄虽然不同,但这份友谊是没有年龄界限的。
焦楠淇是我在上英语补习班的时候认识的。我和她一见如故。从此,我们两个便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有什么事、什么话,统统倾诉、分享给对方听。
焦楠淇长得既漂亮又可爱:双眼皮、总是微眯的眼睛,使她的大大的眼睛看上去很小,可这并不在她的漂亮上打折扣,反而增加了几分俏皮。眼睫毛虽然不长,但浓浓的,依旧很漂亮。头发被扎成利落的马尾、蓬蓬松松的散在肩上。她的品味很好,身上总穿着时髦的衣服,让人眼前一亮::啧啧,这女孩真有品位,真靓丽!
一次,我和她一起逛街,她说要去商店里看看,有什么好看的衣服。我很无奈,只能被她拖了进去。
不去不知道,一去吓一跳!
她挑的衣服,虽然都不是漂亮至极,但都和裤子非常搭配,而且是物美价廉。去商店购物,带上她,都不愁喽!
出来时,我们丰收了好多衣服,提都不能提了,可她还意犹未尽,还想买呢!我们的钱包扁到不能再扁时,甚至连吃饭的钱也快花完时,她才肯罢休。
焦楠淇的脾性很好,任谁再怎么捣乱,也惹不火她。我认识她之后的每一天,我都没有见过焦楠淇发过哪怕是一丁丁的小火。所以,我很喜欢和焦楠淇在一起。
但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我转班了。
见不到焦楠淇以及其他的人了。不过,我们经常电话联系。她也一直在电话里面和我聊天,我们还时不时的隔一个星期就见上一面,见了就对我嘘寒问暖,搞得我都不好意思了。
这就是焦楠淇,我最要好的朋友.
我的好朋友为话题的写人作文6
张沐阳是我的一个好朋友。他是我的同班同学,不过三年级我才开始和他密切交往起来,我们志趣相投,一拍即合,很快就成为了好朋友。
我们的共同爱好之一就是折纸,他经常会分享我不会的一些折纸、手工技巧。例如说这次他就教我怎么做一种酷似于爪子的东西,这种玩意儿的制作工序是这样的:先将A4纸的两条边都各对折一次,将A4纸竖着摆起来,将A4纸的两头都对折成90°的直角,再将其中一头再对折一次,对折成锐角,然后要让它左右对折一次,最后把对折后短的那个角折出来,留下一个凹洞,绕爪爪一圈,再将多出来的部分塞进凹洞里就成功了。这种爪爪挺酷,用来装酷很不错。
前段时间,大队辅导员刘老师让我们组织或加入其他的任务联盟,也叫坚毅者联盟。第二天张沐阳就兴致冲冲地走过来跟我说,他组织了个坚毅者联盟叫做“索尼克的大手”,顾名思义,就是做手工的,任务是每天折一样小东西,一周打卡一次,他问我有没有兴趣。看在好朋友的面子上,我爽快地答应了他,加入了“索尼克的大手”。
除了非常酷爱折纸之外,张沐阳对其他手工当然也很感兴趣。在三年级晚托班的时候,我们在做完作业之后,经常一起去折折纸,画会儿画,还经常把我们制作出来的手工拿去送给王老师呢。
张沐阳性情开朗,喜欢交朋友,所以他的朋友不算少。他挺搞笑的,颇有几分哗众取宠的意味,我也经常跟他嘻嘻哈哈,会说一些好笑的脑筋急转弯,像死胖子怎么来的?把大象装进冰箱要几步等等。所以,我很喜欢和他在一起,一点都不紧张。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之一——善于折纸,乐于分享的张沐阳。
我的好朋友为话题的写人作文7
今天,我要向你们介绍一下我的好朋友——叶子淳。
他的头发又长又硬,像刺猬似的。记得有一次,我和他玩跑跑抓。我准备抓住他的时候,不小心摸到他的头发。才摸了一下,我就觉得痒痒的。而他却趁机逃走了。不得不说,头发就是他的保护伞啊!他的眼睛水汪汪的,显得清澈透亮。鼻子高挺,笑起来时,嘴角会露出两个小酒窝。他个子不高,但你别小看他,他可是学过太极拳的哦!记得一年级的时候,我们因为一件小事大打出手,结果我被打得鼻青脸肿。不过,不打不相识,现在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
叶子淳非常喜爱书法。记得有一次去他家玩时,我刚走进他家,就被书桌上的摆设惊呆了。桌上有各种各样的毛笔,有斗笔、大楷笔、中楷笔、小楷笔等等,还有各种墨水、砚台和书法字帖。叶子淳手持毛笔,笑眯眯地说:“要不要我给你写些毛笔字啊?”“行啊!”只见他把右手的食指与中指靠在笔杆的外侧,又将无名指和小拇指贴在里头,然后大笔一挥,写下了一幅对联。那笔势遒美健秀,令我惊叹不已。
他还会扎马步。有一次,叶子淳过生日,我们都来为他庆生。吃完蛋糕之后,阿姨让我们比赛扎马步,看谁坚持得最久。叶子淳胸有成竹地说:“我肯定得第一啦!”我在心中默默地想:“别说大话了,有本事你试一试!”只见他眉头紧锁,双拳紧握,半蹲着身子,扎起了马步。我也赶紧跟上。三十秒过去了,我有些体力不支了。可扭头一看,叶子淳竟然一脸的轻松。又过了三十秒,我已经双腿打颤,无力地瘫坐在地上。其余的小伙伴们也一个个败下阵来。而叶子淳呢,像泰山一样,一动不动。两分钟后,叶子淳才直起身,挺着腰对我们说:“还是我厉害吧!”“甘拜下风!”我真是心服口服啊!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叶子淳,你想和他交朋友吗?
我的好朋友为话题的写人作文8
我有许多课余爱好,有跳舞、看书、画画、滑冰……其中我最喜欢看书。我有一句名言,是“不读书不睡觉,不读书不起床。”
我的书似乎是一座“小书山”,在家不管什么时候,书都会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的家中楼上、楼下都是书,床头、床尾都是书。我的身边只要有书,书中的快乐事迹就会感染我,让我也会快乐。
今天妈妈给我整理了我的所有书,进行了分类:数学类一箱,我从小学奥数中学到了很多类型的应用题和趣味题,虽然比课本有些深奥,但很有吸引力。英语类一箱,最有特色的是妈妈最近给我买的青少版的《新概念英语》,每课单词都带有音标,它能帮助我很快地读会单词和快速记住单词。语文类就更丰富了,特别让我爱不释手的是那些课外读物和唐诗宋词。每天早晨醒来后,我和妈妈总要挤出几分钟时间,背一首新的唐诗或复习以前学习的诗词。每首诗在我脑海里就是一幅画或是一个小故事。现在我已经背过近三百首诗词了。
妈妈还给我买了一本“活”的书——优学派。每天我少看一会儿电视,在优学派上听英语,或练习写汉字,做一些上面的题,有种“玩中学,学中乐”的感觉,轻松快乐中掌握积累了许多知识。
只要有书,我就会有无穷的快乐;只要有书,我就会和书里的人物一起悲伤、一起快乐!书永远是我的好朋友!
【点评】
作者采用对比的手法,写出对书的情有独钟。现在的孩子大多迷恋电脑,而对图书却无多大兴趣。作者列举了书给自己带来的快乐,从而激发更多的小朋友去读书,沉醉在“悦读”的快乐之中。
我的好朋友为话题的写人作文9
我有个好朋友叫荆思蕊。她今年12岁,是天津市红光中学七年级学生。她个子很高,身体微胖,四方脸盘,头发乌黑发亮,看上去她相貌很平常,可是她举止文雅,待人真诚。
荆思蕊就住在我家隔壁,我俩朝夕相处,形影不离。每到周末,我俩一起玩天津,玩QQ,玩画画,有时打网球,有时比赛跳绳。玩累了我俩就到小区的小卖部买点零嘴儿和饮料,坐在小区的石凳上,一边吃一边聊,欢声笑语围绕着我们,时间过得好快啊。
记得有一次,我和荆思蕊在小区的操场上正玩得起劲,忽然下起了大雨,我俩手拉手跑着去避雨,一不小心,我额头撞在了楼边的铁架子上,鲜血流个不停,当时我吓得直哭,荆思蕊立即掏出手帕,帮我捂住伤口,然后对我说:“萌萌,别害怕,我去楼上叫你妈妈。”说完她就飞快地向我家跑去。可是我们家没有人,我妈妈出去买菜了,她想叫她爸爸帮忙,可她爸爸也不在家,急得荆思蕊在屋里团团转,她忽然眼前一亮,看到了自己的存钱盒。“天助我也,有它就好办拉!”她一把拿起存钱盒冲下楼,叫了一辆面的把我送到第四中心天津。
当我妈妈赶到天津时,医生已为我缝合好伤口,荆思蕊正扶着我下楼。妈妈见了,拉着荆思蕊的手激动地说:“蕊蕊,多亏了你帮忙!”荆思蕊笑呵呵地冲我说:“谁让我们是好朋友呢。”当时我真的不知说什么才能表达我对荆思蕊的感激。
我头上的创伤很快就好了,但是我的额头上却留下了一块疤痕。每当我早晨面对镜子梳头时都会看到它,一看到它,我就会想起好朋友荆思蕊,她已深深地刻在我心里。
我的好朋友为话题的写人作文10
我的好朋友是张笑,是个个子高挑,皮肤白皙的女孩。长长的马尾总是在她脑后蹦来蹦去。因为我们有很多共同的话题,所以很快成为好朋友了。
运动会那天,当我参加田径比赛后,正准备回到观众席,远远地一个女生飞快地向我跑来,原来是张笑。她一边把我的校服披到我身上,一边说:“赶紧穿上,别感冒了。”接着她抱了抱我又说:“等一会我跑完了,你也这样拿着我的校服飞奔而来,抱抱我,让我感受下凯旋的感觉。”
“好,好,一定,一定!”我哈哈大笑起来。
第一次跟张笑接触是因为我的同桌。
英语课上,同桌问我一道英语题,虽然告诉他了,但是我马上笑话他连小学的英语知识都不会,他自然不服气。于是我被英语老师点名,问为什么说话。唉,无话可说,等着挨罚吧。
正在这时候,跟我隔了两个位子的张笑举手站起来告诉老师原因。英语老师教导了同桌,认为3年级的英语口语都忘了,太不应该了,课下要好好复习等等。自然我就不属于课上讲闲话扰乱课堂纪律了。
我的同桌属于那种碎碎念的'人,特别的不像男生,你要是接上他的话茬,等着吧,非各种姿态,各种语调,让人抓狂。所以,我通常都是言简意赅,尽量不接他那些稀奇古怪的话题。
下课可好了,同桌各种埋怨,说我害他被老师批评,就不能替他想想,这样他在全班多没面子等等。真赖啊,懒的理他,低头看书。谁知他没完没了,我刚要发作。只见张笑冲了过来一把把我同桌按到凳子上说:“哎!你怎么这样赖皮!自己的错还要怨别人!脸皮真厚,比城墙都厚!再说了,告诉老师的是我,跟她有什么关系!有本事冲我来。你很能说是吧,来吧,比试比试,本姑娘奉陪到底。来呀,说呀,说呀,赖皮厚脸皮,说!敢顶嘴,以后就叫你赖皮厚脸皮了。”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欣也笑起来。同桌无奈地眨眨眼睛,他可算是碰到对手了。
张笑这样的好朋友,谁不想要呢?
我的好朋友为话题的写人作文11
要论起我的好朋友,从幼儿园到现在小学五年级有很多很多,但我最要好的朋友,要数我们班上的宗天浩了,从幼儿园开始,一条友谊的链子就把我们拉到一起了,可以说,我上学以后,几乎和他是同班同学,所以我对很了解,他瘦瘦的,中等个子,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子,一张嘴巴能吃会道,但嘴唇不是很红润,而是干巴巴的,皮都起皱了,一看就知道她不喜欢吃水果。
有一天,我和宗天浩走在一起,突然走开了,我以为有什么事就也跟着去了,只见他跑到小卖部前,问:“这个橡皮多少钱?”“五角。”店主回答说。于是她掏出钱买了一块橡皮,我莫名其妙问:“你不是还有橡皮吗?怎么还买呢?”“不告诉你。”我一再催她告诉我,她才说:“我家附近有个小女孩,特别可怜,他的爸爸妈妈都出去打工了,他和他弟弟就靠她们爷爷奶奶那微薄的工资养着,她头上扎辫子用的皮筋都是用那种粗糙的毛线做的,他现在眼睛不是那么有神,从眼光里发出的是一种犹豫的眼光,本来他们俩个是很幸福的,他爸爸妈妈开了一家公司,没想到倒闭了,只有去打工……”吴泊静把她们的遭遇讲给我听,“那个女孩和她弟弟共一支钢笔,他们也没有圆珠笔,铅笔只剩下一点了也要坚持写完,今天我给她买了橡皮,明天我给她买支带圆珠笔的钢笔。”我突然也想捐献点什么,可我没说。第二天,宗天浩果真买了一只圆珠笔的自动笔,我说:“昨天那处橡皮他收了?”宗天浩点点头。下午回家,宗天浩又把笔给了她。
他这种乐于助人的品质我佩服,所以那条友谊的链子拉得更紧了。
我的好朋友为话题的写人作文12
我至今都还记得,当初他来到我们学校,走进六年级的教室时,她就是那么安静地站在那儿,我们主动与他打招呼,她也不理睬,并非是她不想理我们而是她听不懂,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才慢慢熟络了。
她就是我如今最好的朋友之一,虽然如此,可我还是常常惹她生气呢!
我把她当做朋友,一生中最重要的朋友,她也把我当做朋友,很重要很重要的朋友。
她听不懂老师老师的话,要我帮她翻译一下,可没有耐心的我,却是火大的简明地说了,并没有在乎他有没有听懂,“这是我的错么”我常常这么想。
可这就是我的错,因为她是我的好朋友。她,很内向,不愿意与陌生人甚至是不需要打交道的同学说话,他早已把我当成了依靠,不是吗可是,可是我确实如此地对待她。有点耐心,不行吗是我自己的错,不是吗
她不是完全听不懂普通话,只要我说慢点,多说几遍,他不也听得懂吗
她是懂我的,当我难过时,她会安慰;当我压力过大时,她会让我靠在她肩上,静静的享受大脑片刻的空白,理清头绪……
算起来,她还比我大呢!可却像个孩子似的,幼稚可爱。
有时候,我和别的同学多说了话,把她忽略了,他也会生气,就呆呆的,表情严肃,也不理我,不过只要我撒个娇,再和他说说话,我们就又和好了。
友谊,需要用真诚来滋润,用热情来浇灌。我和她很有缘分,到了初中还在一个班。世界那么大,我们能碰到,我相信,那便是缘。有了朋友就有了依靠。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光总是很快乐。
我想,我应该更大度,更有耐心一点。我并不想失去我们这段友谊,我和我的朋友一定会很快乐很快乐;我们这段友谊,也一定会长久的维持下去。
我的好朋友为话题的写人作文13
我家养了一只小花猫,她非常可爱,我管她叫“依依”。 “依依”全身是黑白相间的绒毛,光滑亮丽。她的眼睛绿莹莹的,活像两颗绿宝石;她的耳朵是三角形的,和我们小朋友玩的三角形积木一样,还会灵活的动呢;她还有一条细长的花尾巴,走起路来,就住天上翘着,真漂亮,好可爱。
“依依”整天和我形影不离,是一对真心的好朋友。冷天里,“依依”总喜欢缩在火炉旁边睡觉,我总喜欢用小手摸摸她的身子,看看是否着凉,并给她盖上毛巾保暖;热天里,“依依”总喜欢躲在电风扇旁边地板上睡觉,我总喜欢用小手摸摸她的身子,看看是否出汗了,并给她开电风扇吹吹风凉爽凉爽身子。每天放学时,“依依”总是蹲在门口等待我回来,一见到我的身影, “依依” 总是围着我四周跑着,一副满高兴地样子。随后摇摇尾巴,双眼瞪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小主人,又高兴见到你啦”。每当我看书、做作业时,“依依”就在我跟前老老实实蹲着陪陪我。当我看书、做作业完成后,“依依”就用前腿抓抓我裤脚,摇着花尾巴来回跑动,是想做什么呢?
哦……,原来是“依依”想和我做赛跑游戏呢。起点就在大厅门口,终点是在我的卧室里。我喊“1、2、3……开始”口令后,她就和我一起冲出起点向前出发啦。跑呀,跑呀……每次跑到了拐弯处,我就跑在她前面,几轮下来,我都胜利了!但是,“依依”却不服输,像赖皮一样往我腿上蹭,还双手合十拜年,好像在说:“我俩再比一次嘛,下次我一定赢!”那样了可真淘气。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依依”, 整天和我形影不离,是一对真心的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为话题的写人作文14
我的一生里面有过许多人走过留下的印迹,这些人里面,有人成为了我的朋友,有人成了我的冤家。在我的朋友里面,只有几个是我的密友,而在这些密友里面,我也只有一位知己,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杨雨琴。
雨琴有着一张瓜子脸,樱桃小嘴和白里透红的脸蛋,人长得漂亮极了。我和她是在小学三年级认识的。我们有着相同的脾气,相同的爱好,相同的兴趣,我觉得,我们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我们的长相和家庭背景吧!
说起来也真是巧,雨琴的哥哥和我哥哥是好朋友,她和她妹妹则是我的好朋友,他的弟弟则是我妹妹的好朋友,连她的妈妈和我的妈妈也是好朋友呢!在小学三年级那年,我家和她家似乎就结下了不解之缘,我哥哥和她哥哥一起同班到现在,我和她一起同班到现在,我妹妹和她弟弟也一直同班到现在。
雨琴的思想也比我这小毛孩儿成熟得多。她总能在我迷惘的时候,帮助我做出正确的决定,也因为这个好朋友,我在人生路上避免了不少障碍。记得有一次,粗心的我把作文写离题了,当得知这个消息时,我刚刚在学校操场完成操步练习,我在操场上抱头痛哭,埋怨自己的粗心,可是我一向最拿手的科目阿!回到教室的我仍然心神恍惚的,雨琴在这时给我传来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晴,失败并不羞耻,你仍然是我心目中最好的!那一刻,我很感谢他的好。
雨琴的爱好是阅读,兴趣是写作,和我一样,我们常常在一起讨论关于写作的技巧。我们也常常交换故事书阅读。我喜爱的书籍种类和雨琴一样,也是名人传记和小说。我们也是图书馆的常客,我们喜欢在空闲时泡在那里看书,看不完就借回家看,我想图书馆里的书都快被我们看完了吧!
认识雨琴是我的荣幸,有幸和她做朋友,是幸运之神在作祟。琴,若有来世,我们还要做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为话题的写人作文15
她叫方延。圆圆的脸,眼睛很漂亮,看起来很有精神;嘴巴没有什么特点,但是经常挂着笑容,让我记住了她。在我印象中,她嘴边有酒窝,笑起来非常洪亮。
她很爱笑,笑起来很可爱,笑容甜甜的。不笑时没什么特点,笑起来让人很容易记住她,特别是那个笑容,看起来温顺极了。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二胡老师那儿,也就是那天下午,她成了我的好朋友。在隔壁练习时,认识了她。她后面才来,我已经上完课了,我们在同一个房间练习。她看起来很好接近,感觉挺活泼的。我忍不住问她在A组还是B组。她笑着说,是在B组。看来是同组的呀!我感到开心。“你拉哪两首?”“《山村小景》和《赛马》……你呢?”“《江南春色》和《赛马》。”……“你要能拉得像老师那样吗?”“不行啊。没办法那么快。”“对啊,老师好厉害呀!”“你拉得已经比我好多了!林伟老师说,我拉出来的不叫《赛马》,跟散步一样,慢慢悠悠的……”
不知不觉间,我们聊聊了起来。我听了她拉的曲子,只感觉前途一片黑暗!我拉得比她差,而且不只是一点儿。不过,她拉的《赛马》给予了我很大的帮助,后来练习时,目标成了赶上她的《赛马》。比赛前交的这位朋友,看来也是个很好的老师呀。她的话对我很有帮助,真是:“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不过我不知道老师听说我拉得快了,功劳最大的其实是方延后,会怎么样。
她真的很活泼,很热情,比赛后,在“五店市”的一家店里遇见了她和她爸爸。吃饭过程中,我有一次路过她那儿,她拉着我要我吃海蛎煎。我说我吃过了。她硬说很好吃的。我们要走了,我去找她,她一见我,又是笑容满面,真的很可爱。
这就是她,聪明、活泼,又爱笑,对朋友很热情的她,其实,她还很贪吃呢,她似乎只会笑,永远不会生气。爱笑的女孩儿运气不会差的,希望她永远都这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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